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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来了!榕城区生活垃圾最新收费标准公布!你怎么看?

揭阳市榕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揭阳市榕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自2007年调整至今,已执行了近15年,为增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高人民环保意识,适当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榕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向我局提出组织开展榕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定价听证的申请。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2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在社会群众调查、市场价格调研和定价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拟订了揭阳市榕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定价方案。


一、现行价格和拟定的价格、单位调价幅度

(一)现行价格

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2007年9月25日颁发的《揭阳市市区清洁卫生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揭府〔2007〕106号)规定,居民清洁卫生费每人每月3元、生活垃圾处理费每人每月1元。以每户人口3人为例,则每户每月应承担“二费”12元;以每户人口4人为例,则每户每月应承担“二费”16元。

(二)拟定价格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前期社会群众调查、市场价格调研和定价成本监审,结合榕城区的具体情况,拟订如下调整方案:

 方案一:

按照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定,根据其他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查,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居民合理承担垃圾处理费确定

1、居民用水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吨水取0.7元征收;

2、非居民用水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吨水取1.0元征收;

3、特种用水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吨水取1.3元征收。

 方案二:

按照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定,根据其他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查,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居民较大程度承担垃圾处理费确定

1、居民用水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吨水取0.9元征收;

2、非居民用水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吨水取1.2元征收;

3、特种用水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吨水取1.5元征收。

(三)调价幅度情况

由于原收费方式与标准和拟调整收费方式与标准不同,本次均按折算成同一收费对象进行对比。根据调查资料,以每户人口4人计,平均每户每月用水约36吨。以方案一为例,调整后每户居民每月需缴纳25元生活垃圾处理费,人均每月需缴纳6.25元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增加9元/月,人均增加2.25元/月。


二、制定价格的依据和理由

(一)制定价格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年第21号令);

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

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2号);

5、《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6、《关于揭阳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揭城执〔2020〕9号);

7、《揭阳市榕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揭榕府规〔2021〕1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制定价格的理由

1、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自2007年起,榕城区根据《榕城区卫生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有关问题的批复》(揭府函〔2007〕176号)和《揭阳市市区清洁卫生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揭府〔2007〕106号)等相关文件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后,至今未调整过收费标准。经前期价格调查,揭阳市周边地市、榕城区邻近相当部分县区已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地方实际情况,执行更加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通过区内相关部门反馈的数据初步分析和收费标准的对比,榕城区现有收费标准已经不能如实反映现行生活垃圾处理要求和成本。随着《关于印发<揭阳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揭城执〔2019〕41号)和《关于揭阳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揭城执〔2020〕9号)等文件相继实施,榕城区亟需结合本区实际情况,重新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制度以适应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2、是弥补运行经费不足需要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城市向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揭阳市委市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提出了新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全链条需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要求和处理成本不断上升,榕城区财政在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上资金缺口越来越大,通过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是必要的。

3、是修正现行收费方式弊端的需要

一方面,榕城区现行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按照“每人每月缴纳4元,按户为单位收取”的收费标准和方式存在弊端。第一,此收费标准未考虑个人污染程度,采取“一刀切”收费,不能合理公平遵循“多污染,多付费”的原则;第二,此收费方式存在部分重复收费以及“耗人耗工”的现象。另一方面,生活垃圾处理费单独收费,难以实现远程智能收费革命,不仅收费造成“耗时耗工”,更给“精准”收费带来一定难度。本次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定新的计费方式,通过自来水使用量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并与自来水缴费一并征收,不仅实现公平合理收费,而且实现“解放工时,精准公平”收费,为生活垃圾处理远程智能收费奠定基础。

4、是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的需要

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机制不合理,处理费征收标准偏低,不能让人民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多污染,多付费”的原则,立足于公平合理付费,减轻居民和企业负担,适当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增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高人民环保意识,促进人民养成节约用水习惯。


    三、制定价格对相关行业和消费者的影响

  (一)对相关行业的影响

本次收费标准通过合法程序、科学客观进行调整,调幅在群众和社会企业承受能力范围内,且本次收费标准调整不会对生活垃圾处理行业产生负面影响。

(二)对消费者的影响

收费标准调整后,每户居民每月需缴纳25元生活垃圾处理费,人均每月需缴纳6.25元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增加9元/月,人均增加2.25元/月。2020年榕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081.3元/年(折2340.1元/月),人均缴纳的6.25元生活垃圾处理费仅占人均每月可以支配收入2340.1元的0.27%,对居民的生活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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