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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4万起拍!市区一宗国有土地遭拍卖!因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近日,小编从揭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揭阳市仁义路以东、建阳路以南一宗占地3049.9㎡的国有土地被公开拍卖。据悉,该宗地所有人为广东榕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于8月6日起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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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拍卖信息显示,该宗地评估价为2973.6525万元,截止目前,已吸引141次围观,3人设置提醒。以下为标的物介绍:


处置类土地使用权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位于揭阳市仁义路以东、建阳路以南3049.9平方米土地[土地使用证号:揭府国用(2010)字第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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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位置,具体位置以实际为准

裁定书:(2020)粤5203执恢58号执行裁定书

房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号:揭府国用(2010)字第055号

标的所有人:广东榕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用途:商品房

土地性质:国有

权利性质:出让

租赁情况:租期届满

过户情况:未明,请自行了解

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抵押

标的物介绍:土地面积3049.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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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CTION NOTICE

拍卖公告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8月6日10时起至2021年8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揭阳市揭东区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就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名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树香、广东榕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对被执行人广东榕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揭阳市仁义路以东、建阳路以南3049.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揭府国用(2010)字第055号]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广东榕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揭阳市仁义路以东、建阳路以南3049.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揭府国用(2010)字第055号],具体信息请自行了解或调阅本院上传的标的物图片及其他资料,以本标的实物现状为准。本标的已设定抵押。

评估价格:评估价为2,973.652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资格限制及竞买成交规则

(一)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上述对象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开设支付宝账户,账户内须有不少于本院确定保证金数额的余额。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立支付宝账户,可委托有支付宝账户的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至迟须在拍卖开始前二个工作日经本院确认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且应自行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资格限制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竞买成交规则

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三、如欲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7月30日前(仅限上班时间)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对本标的物没有优先购买权或者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起拍价:2973.6525万元,保证金:29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及整倍数。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2日止(仅限上班时间)接受电话或当面咨询;有意购买者也可自行到实物现场看样,本院不组织集中看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三)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根据国家及地方目前的土地使用权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土地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土地调控政策产生的法律后果,如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参加竞买主体竞得后能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流程、税费及其他费用负担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六)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出具拍卖成交确认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涉本案房地产管理部门。上述房屋产权证原件本院无法取得;

(七) 买受人承担下列税费: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时涉及的由转让双方负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应补地价,土地税及权证费等)。上述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了解。拍卖标的物拖欠的水、电、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以物抵债的适用上述说明;

(八)对拍卖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5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

(九)被拍卖土地使用权如存在被依法确认的有效租赁关系,成交土地使用权的移交需延至租赁期满后;

(十)上述土地为未开发利用的平地。地的西部、南部分别筑建一道长围墙、一道长围栏,围墙、围栏在该地面上的西南端相接,围墙、围栏外分别为通道。本院前委托揭阳市国土资源局测绘队对上述土地的四至进行勘测界定,发现该宗土地西面界线全部位于围墙外通道上,南面界线全部位于围栏外通道上。

(十一) 买受人今后使用和建设上述土地使用权时,应遵循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对该片区的建设规划管理规定,不得妨害相邻方的通行。请意向竞买人考虑后再审慎决定竞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入本院指定的执行款专户(户名: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揭阳揭东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院只认可实际到达指定账户的转账汇款事实,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而影响到参与竞买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充值为宜。相关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的相关规定。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吉才评报字【2021】第007号《拟处理案件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663-3266576(联系人:魏法官、黄书记员),欢迎直接持身份证件到本院执行局当面了解拍卖详情。

本院监督电话:0663-3266569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本院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金凤路57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及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查询。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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